作為本輪“三醫”聯動改革的重要一環,
醫用耗材集采政策自問世起就備受醫學界人士推崇,并將其視為重點推進的醫改工作之一。特別是隨著最近幾輪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在全國落地,成效可謂十分顯著,在很大程度上解決了人民群眾“看病難、看病貴”的問題。
再生醫學網獲悉,近日,江西省醫保局發布了《糖代謝等生化類檢測試劑省際聯盟集中帶量采購文件(征求意見稿)》。
本次集采由江西省、天津市、河北省、山西省、內蒙古自治區、遼寧省、吉林省、黑龍江省、上海市、安徽省、福建省、河南省、湖北省、湖南省、廣西壯族自治區、海南省、重慶市、四川省、貴州省、云南省、西藏自治區、陜西省、甘肅省、青海省、寧夏回族自治區、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等27個地區參與,規模堪比國采。
采購品種為6大類共35個產品,以ml和測試為單位,分別制定最高有效申報價。其中,離子微量元素中的總鐵結合力(TIBC)為新增品種。
分組規則及擬中選規則如下:
競價分組:
1、同一品種下,不區分方法學,根據包裝計量單位分為ml組和測試組。根據分組后醫療機構的采購需求,將ml組和測試組的企業分別再分為A、B兩個競價組。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,進入A組:
(1)按采購需求量從多到少依次排序,承諾滿足全聯盟地區全部采購需求且在全聯盟或任一聯盟省(自治區、直轄市、新疆生產建設兵團)累計采購需求量前70%的企業;
(2)按全聯盟有填報采購需求量的醫療機構數量由多到少依次排名統計,在有采購需求量的企業當中,排名前30%(并列不連續排名,向下取整)的企業;
(3)任一聯盟省(自治區、直轄市、新疆生產建設兵團)有填報采購需求量的醫療機構數量由多到少排名第1名的企業。
未滿足進入A組條件的其他企業進入B組。
2、A組企業不足10家時,從采購需求量不為零的B組企業中,按采購需求量由多到少逐一補充企業進入A組,最多補足10家。B組企業補充進入A組的過程中,如果最后一個名額有多家采購需求量相同的企業,則全部進入A組。
按上述規則調整之后,如果B組企業不足5家,則B組企業全部納入A組。
擬中選規則:
1、擬中選規則一:同一競價單元內,根據企業排名確定擬中選企業,擬中選排名與企業排名規則相同。按企業排名由高到低排序,取有效申報企業數量的60%(四舍五入取整)為擬中選企業數量。若最后一個擬中選名額有多家排名相同的企業,則一并為擬中選企業,不受擬中選企業數量限制。實際有效申報企業數少于3家時也適用本規則。
2、擬中選規則二:按"擬中選規則一"未能中選的A組企業,若其申報價格等于或小于最高有效申報價的0.6倍,增補為擬中選企業,且不受擬中選企業數量限制,其擬中選排名位列按"擬中選規則一"中選企業之后。實際有效申報企業數少于3家時也適用本規則。
根據《征求意見稿》,本次帶量采購周期原則上為2年。
國家有關部門為何要推行醫用耗材集采?答案很簡單,那就是讓人民群眾能夠以比較低廉的價格用上質量更高的藥品,從而減輕患者的經濟負擔,并同時節約醫保基金的支出。對此,
再生醫學網表示,隨著本輪集采行動的開展,相信能夠進一步降低耗材的采購價格。
